皖建协字[2005]015号
关于组织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为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争取获得更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厅有关培训的要求和我会[2004]011号文《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培训工作的原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坚持“政府规划、行业指导、培训单位组织、考生自愿”和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严格执行,要按照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各市在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实施过程中,请及时与我会培训中心联系,共同制定培训方案,调配培训师资,安排具体计划,扎实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6学时),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16学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6学时);培训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为方便应试人员,按照“考生就近”原则参加培训。全省各市培训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报我会备案。
三、 培训点的选定及师资安排:
为保障培训点质量,原则上是每个省辖市设一个培训点。请各市协会和有关专业协会认真填写《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点设立申请表》(见附表一)于7月25日前报我会,根据情况向全省公布各培训点有关信息。为合理安排师资,请各培训点填写《考前培训计划表》(见附表二)报我会以便统一安排。教材由各培训点或学员自备(为防备使用盗版教材,我会可代各市安排正规供应渠道)。为掌握全省培训情况,各培训点在培训结束后填写学员登记表报我会(见附表三)。
四、培训对象及条件:
符合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条件的人员自愿参加考前培训,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详见省建设厅网站 www.ahjst.gov.cn。
五、培训费用及其它:
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应低于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收费标准。
六、有关专业的培训:
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培训人数符合条件的市可以按前述要求组织办班;不具备办班条件的可经市书面委托由省协会统一组织全省学员集中辅导培训,请各市协会统计人数函告省协会。按附表(三)填写。具体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培训部:陆公昶 2871386
传 真:2649622
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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