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省建设系统“十五”发展创新工程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劳动竞委员会
安徽省建设建材工会文件
建竞[2006]1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省建设系统
“十五”发展创新工程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建委、行业主管局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厅属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风景名胜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
为了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激励全省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省建设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为主题,为加速我省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省总工会的工作要求,安徽省建设厅劳动竞赛委员会、省建设建材工会决定,在2006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2005年度安徽省“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模范班组。
一、评选省建设系统“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
我省建设系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我省境内或不在我省境内国有、股份、民营企业)。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民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有严格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坚持职代会和民主管理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得到较好发挥,群众思想稳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全国中上等水平。
5、劳动竞赛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活动正常。
(三)、名额分配
名额110个(详见附表),凡分配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标的行业,应从本行业的县(市、区)单位推荐一个先进集体。
二、评选全省建设系统“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我省建设系统的企、事业(包括我省境内或不在我省境内国有、股份、民营企业)及行政单位的职工和工作人员(地、厅级及其以上公务员不参评,县、处级公务员从严掌握)。
(二)、评选条件
1、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通过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协作、技术扶贫以及技术创新等,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以及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组织、实施劳动竞赛和“创新工程”活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为110名(详见附表),各市推荐人选,应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为主。其中县、处级公务员不超过10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12人。各市建委、行业主管局可在指标范围内推荐县、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为任现职2年以上),并于2006年4月5日前预报登记表复印件(不需盖章)到省建设厅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由省建设厅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先按工作实绩择优平衡后,再通知正式填表盖章按有关程序上报。
三、评选省建设系统模范班组
(一)、评选范围
我省建设系统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班组和科室。
(二)、评选条件
省建设系统模范班组的六条标准考核。(对于获得过安徽省和全国模范班组荣誉称号者,不再推荐参评)。
(三)、名额分配
省建设系统模范班组90个(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1、要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突出群众性和创新性、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社会公认,兼顾各行各业,好中选优。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上报的推荐人选(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或通过其他民主形式听取群众意见,省建设厅评选办公室将在建设厅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凡属申报先进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必须经过当地安全生产、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审查。凡在上述方面存在问题或未建工会、未建职代会、未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各项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当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4、部分特殊行业名额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评选,并商各市统一推荐。
上述各类评选项目按统一的表格,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所有推荐表格应由各市建委(行业主管局)统一汇总,于2006年4月20日前,一次性上报省建设厅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不得零星报送。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51-2649512(传真)、2871234、2871235
联系人:李玲
附件1:《2005年度省建设系统“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及模范班组名额分配表》(略)
 
 
 
 
                                                                             安徽省建设厅劳动竞赛委员会
                                                                             安 徽 省 建 设 建 材 工 会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安徽省劳动竞赛委员会。
抄送: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