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并开展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

 

 

 

 

 

 

 

建协经〔2013〕01号

 

关于印发《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建设指导

意见》并开展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建筑劳务基地县市:

《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建协〔2012〕10号)经过近一年的试行,得到了行业的关注和建筑劳务基地县市的积极响应。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劳务基地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劳务组织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打造建筑劳务基地的优秀品牌,我会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各地在试行中的意见和建议,对《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

 今后,我会将继续开展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的指导、认定和推介工作。2013年,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的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9日。请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及基地发展情况报告等材料一份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yhlwfh@163.com

 联    系: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601室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邢作国  闫萌萌 

 联系电话:010-62148097  62147823

 传    真:010-62172409  

 E-mail: jyhlwfh@163.com

 网    址:http://www.jzqygl.org

 

 附:建筑劳务输出示范基地建设指导意见.doc

      建筑劳务示范基地申请表.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