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皖建协函[2013 ]9号

关于开展第三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皖建协秘函[2012]8号),我会先后受中建协委托,协助中建协昌平项目管理培训中心开展了两期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做好继教工作,确保全省顺利开展注册建造师延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各市建筑业协会负责通知本市注册建造师(含未注册)参加培训,培训分班情况见附件1。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培训的,请及时与我会培训部联系。

二、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为北京昌平中建协项目管理培训中心,协办单位为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三、培训教材及学时。培训教材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必修课每期培训6.5天,晚自习计算学时,共60学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班3月14日下午报到,3月15日至20日上课,3月21日上午考试;地点是黄山区(原太平)马钢黄山太白山庄,联系电话:0559-8511689;

第二班3月15日下午报到,3月16日至21日上课,3月22日上午考试;地点是黄山国元大酒店,联系电话:0559-8511301。

五、收费标准。培训费900元/人,含教材费及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150元/人天。

  六、有关事项。培训前请妥善解决工作学习矛盾。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有效期已满3年,本次没有安排培训的,请及时联系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培训部或者通过我会网站关注后期培训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方国武,0551-62645285,18605513401。

 

附件:安徽省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分班表(略,详见我会网站信息快递)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