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2013〕6号
关于组织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筑
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我会定于4月份组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组织。报名工作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统一组织;企业通过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安徽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截止时期2013年4月15日;网址:http://60.166.10.156:8080/ks/login.asp。
2、报名要求。截止2014年底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有效期满以及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没有注册的均需报名。
注: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但年龄截至2013年底,满60周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培训。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执业建造师证书,但年龄截至2013年底,满65周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培训)。
3、培训时间及学时安排。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每期6天,晚自习计算学时,共60学时。
4、培训收费标准。培训费1000元/人,含教材费及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150元/人天。
5、其他事项。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不另行安排培训;注册建造师三年有效期内完成必修课及选修课120学时的可以进行延续注册。
联系人及电话:方国武, 0551-62645285。
2013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