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函〔2013〕42号
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筑
工程专业选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经研究,我会定于7月份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选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人员。已参加省建协组织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并已将信息录入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安徽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网址http://60.166.10.156:8080/ks/。没有录入系统的建造师请抓紧时间补录,补录后另行安排培训。
二、培训分班及时间、地点安排。分班时间及地点可以登录“安徽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看,如需调整参培时间,请及时与省建协培训部联系。培训分班人员确定后,我会将通过系统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及在我会网站上公布。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不另行安排培训。
三、培训收费标准。培训费1000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150元/人天。
四、培训时间及学时安排。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每期6天,晚自习计算学时,共60学时。
五、学时冲抵。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有关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学时冲抵由学员或所在单位报名时填写冲抵学时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六、其他事项。报名时需要准备2张2寸照片及本人身份证;进行身份证信息及脸部信息采集,填报安徽省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确认表(见附件2),为省住建厅注册人员库提供基础信息,作为培训考勤核查依据。注册建造师三年有效期内完成必修课及选修课120学时的可以进行延续注册。
七、请各市协会抓紧时间通知本地企业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过程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建筑业协会培训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方国武,
0551-62645285。
附件:1、安徽省建筑工程专业学时充抵申请表.doc
2、安徽省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确认表.xls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