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深化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改革
5月31日,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池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池州市主城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平台的通知》。《通知》规定,主城区(含平天湖管委会和市经开区)范围内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通过平台进行管理。江南产业集中区、贵池区可通过同一平台实施对工资专户的监管,也可单独设立。其他县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该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主城区在建工程主体未完工的项目,6月底前建立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平台。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平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利用信息数据管控工程项目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的一项改革举措,内容涵盖工程项目信息、责任主体信息,以及实名制用工登记、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发放等在内的信息。该平台建立后,将完整再现工程项目的从发包到分包、从项目部管理到劳务用工管理的符合建筑市场规范的管理架构和格局,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规定发放的同时,起到倒逼建设单位规范发包行为、按时拨付专户资金,倒逼总包单位规范分包行为、杜绝挂靠行为、规范劳务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的作用。
(池州市建筑业协会 舒六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