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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建协〔2014〕1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
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增强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会员单位要求,经华东地区各省(市)建筑(行)业协会友好协商,自2012年起设立“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我省于2013年组织了第一次评审活动,为继续服务会员单位,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活动,现将2014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本会设立“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委员若干。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提出推荐名单,向“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报送书面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本会工程部,评选办公室负责受理参评工程申报,组织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工程进行资料审查,组织现场复查等日常工作。
二、申报对象和时间
1、凡本会会员企业均可自愿申报,非会员单位办理入会手续后方可申报。
2、“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年度评审的时间规定,安徽省的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底。
三、申报范围、程序、要求和名额
1、申报2014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为2013年9月30日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2、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已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项目。
3、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提交工程所在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经审查同意后出具正式文件向我会推荐申报,超过两项工程应按质量情况排序。
4、“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安徽省的推荐名额为15个,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评选委员会评审后提出推荐名单,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审定。
5、具体评审范围、申报条件等见附件“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6、申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须单独填写申报表。
7、申报工程资料弄虚作假的、申报资料印章不规范的、隐瞒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推荐、申报:2014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2、资料汇总审查: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3、现场复查: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4、评审及公示:2014年8月15日之前。
5、2014年8月31日前安徽省推荐名单及评选报告上报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871599 (工程部)
传真:0551-62649622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1、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doc
2、 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doc
附件请登陆我会网站www.ahjzy.com.cn信息快递栏目查询下载
抄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单位。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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