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2007]03号
关于报送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理事
(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和省建设厅有关规定,经与省建设厅建管处研定,我会拟于二月份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为做好准备工作,请各市及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报送理事(候选人)名单。
一、报送理事的原则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组成的原则是:
1、在上届理事会原有理事人数的基础上,增加理事约10%(常务理事拟适当增加),增加的理事或常务理事主要为民营、股份制等新组建、改制的企业领导。上届理事无变化的,不再重新登记;
2、上届理事凡因工作变动、身体状况、年事和本人意愿等原因不再担任理事的,此次应进行调整,并填写汇总表。
新递补增补的理事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积极热心地参与协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身体健康,尽职尽责,胜任工作;在所从事的工作范围、行业内或专业上有一定的建树。
二、报送理事候选人的要求
请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协助我会办理,并征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我会。中直、省直单位的理事、常务理事的确定及变更、增补等,由各单位直接报我会。
此项工作时间紧,收此文后,请各市协会和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正式行文并连同《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一起于2月12日以前报省协会,上报时间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可推迟到二月底上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2649622(办公兼传真)
联 系 人:薛文忠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建设厅、省民政厅、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抄送:省建设厅建管处、设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