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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通知

 
 
 
 
 
 
建协项[2007]15号
关于申报推荐全国建设工程
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有关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会员单位:
经建设部同意,2006年我会举办了首届“推行工程总承包研讨会暨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会”,在行业内反响极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大力弘扬和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20年来企业在项目管理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成果,经研究定于2007年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 “第二届(2006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优秀成果发布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成果发布会议时间拟定于2007年5月25日至27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推荐工作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地区、部门、企业的实际情况推荐3~5个项目管理优秀成果。
2、成果发布材料应包括:申报表、相关材料、成果发布幻灯(PPT格式)。相关材料应至少包括:成果论文、成果代表性图片、获奖证书、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名单(自行排序)。申报材料除成果发布幻灯外,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光盘或U盘)。
3、成果发布材料请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发展部(2006年已申报材料的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三、成果发布要求
1、每项成果发布限时不超过20分钟。
2、设备要求:参加成果发布的企业代表须携带USB接口的存储介质(U盘或可移动硬盘)备份成果,以备成果发布会中拷贝使用。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栾湘宁  隋伟旭
联系电话:010-62196736
传    真:010-62172409
E - mail:xmglyf@263.net
 
附件: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试行办法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抄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国建筑业协会
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
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推广先进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实现项目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工作中,项目管理团队以某一工程项目或项目管理过程为对象,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坚持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企业社会信誉为管理目标,以项目文化展示企业CI形象所实行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项目管理成果的评价活动。包括:以单一项目为核心的现场项目管理成果,或围绕项目管理目标实施的课题研究或软件开发等项目管理成果。
第三条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是对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内项目管理成果方面的最高评价,是对各项目进行科学全方位量化评价体系的重要标志,属国内项目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评价的领先水平,共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旨在用以鼓励全行业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机构和项目管理团队。凡工程建设领域内各单位(含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完成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课题研发成果,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可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
第五条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只有全面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项目经过严格评审方可作为优秀成果进行发布。
第六条  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每年评价发布一次。每年获得一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25%。二等奖的数量不超过当年申报总数的30%。
 
第二章  申报评价范围与基本条件
 
第七条  申报评价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路桥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以及对提升工程建设行业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工程。
第八条  申报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侯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库、会堂等各类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建筑或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3、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群体工程;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包括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
4、高速公路1个标段以上(含一个标段)、一级公路2个标段以上(含二个标段)的公路工程,或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5、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政工程:
1)桥面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以及10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
2)日供水10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3)日处理能力5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4)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5)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工程。
6、一个标段长度以上(含一个标段)的铁路工程。
7、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以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8、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各类构筑物。
9、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10、具有重要意义或普遍推广价值的工程项目(如省部级以上立项的纪念馆、纪念碑等)以及城市标志性建筑。
第九条  参与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项目管理成果:
1)已竣工工程(特殊工程项目可以是主体结构完成);
2)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3)工程项目未发生过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4)项目未出现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投诉或通报批评;
5)项目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实施。
2、专项课题项目管理研发成果:
1)所推荐申报的项目应该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质量、安全、环保、成本、进度、采购、资源节能和信息等)或其组合进行了管理技术创新,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应用上属企业内或行业内领先水平;
2)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相关方法具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4)获得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设计、监理资质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上一级部门的奖励,或其论文研究成果在省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媒体上发表。
 
第三章 成果及报告书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  每个成果应是三年以内的,且没有参加过同样层次评价活动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应书面注名该项成果的主要责任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岗位。
2、书面内容主要应包括:成果的背景、选题理由、实施时间、管理难点及重点、管理策划和创新特点、管理措施实施和风险控制、过程检查和监督,管理效果评价。
3、成果应突出项目管理的风险管理、系统管理和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
4、书面资料应该文字清晰,语言简洁,图表生动,形式多样。要按照项目管理的内在规律编写,不能形成八股文式的成果资料。
 
第四章 评价组织
 
第十一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第十二条  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建设工程领域内德高望重的资深项目管理专家担任,副主任由中国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会和有关单位的专家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评价确认工作。办公室负责成果评价的组织、初评以及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章  申报与评价
 
第十四条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评价采取各单位自行申报、逐级推荐、现场发布、委员会评审的方式。
第十五条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项目,均可申报。但上年度已申报而未获得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项目,下年度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1、申报参与评选的工程项目应是上年度12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全面投入使用的工程。但自申报之日起,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获奖文件或证书、文明工地证明及项目经理资质复印件。
2、专项课题研发项目的时间应该是在3年以内的。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企业和上一级部门的验收和认可证明,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和媒体上发表等相关证实资料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应按规定填报申报表(附后),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所有申报项目均应由各相应责任部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成果评价办公室。
第十七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和初评。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对现场项目管理的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效益和社会影响以及专项课题研发的方法效果、创新水平及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或专题评价。
第十八条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评价过程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竞争的原则实施。
1、评价可分成若干个评价小组进行发布评价。当发布的成果与评审专家有相关利益时,该专家必需进行回避,其评价的分数不记入总分。
2、评价过程按照《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标准》进行,每个评价小组一般由5-7个专家组成,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成果的最后得分。
3、每个成果发布时间为15~20分钟,专家和观众提问5分钟。
4、每个成果的现场得分将当场公布。
5、成果发布会结束后,评价委员会依据打分结果,结合申报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的得分,确定项目优秀成果的等级。
第十九条  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评价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委员会有权给予取消参评单位或评审专家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有关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标准另行制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建协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项目规模
 
承包(管理)方式
 
成本降低率(%)
 
工程质量情况
 
实施时间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企业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行业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集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价委员会意见
 
综合得分:
 
 
 
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建筑业协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1.项目规模见《办法》第八条  2.成果介绍可另附(限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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