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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建协 [2015]4号
关于建立通讯员制度并征集
《安徽建筑业》稿件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丰富《安徽建筑业》信息内容,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徽省建筑业协会通讯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讯员是各市建筑业协会和各会员单位指派的负责协助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开展信息宣传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
2. 通讯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对外宣传,收集、整理本单位新闻线索,适时向《安徽建筑业》会刊或网站供稿(每月提供一条线索,每季提供一篇稿件或图片宣传资料),对协会会刊和网站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通讯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勤奋务实;热爱协会工作,热心宣传事业;具有较强的写作水平和实事求是的文风。
4.协会每年要总结通讯员工作情况,对各单位通讯员工作做出评价。对表现突出的通讯员,予以通报表彰;对长期不履行职责,不能胜任工作的通讯员,协会可建议该会员单位更换人选。
投稿一经采用,协会将按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稿酬。
5.请各市建筑业协会和会员单位于4月15日前向协会推荐本单位通讯员1-2名(填写附件《安徽建筑业》通讯员登记表,表格电子档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6.安徽建筑业信息交流群(327722065)。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通讯员工作联系人:李培培
电话:0551-62871599
传真:0551-62649622
邮箱:ahjxqyb@sina.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院三楼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信息部
附件: 《安徽建筑业》通讯员登记表.doc
2015年3月16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抄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人事教育处;省建筑装饰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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