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15] 28号文《关于申报第五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我会决定开展第五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二)申报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建筑面积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特殊情况下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偏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市政、交通等其他工程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三)申报工程开工手续要齐全,即将开工,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四)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五)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六)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申报要求 (一)根据各市建筑业产值,申报工程分配指标为合肥3个,芜湖1个,马鞍山1个,宿州1个,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择优选取本地区工程进行推荐。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中建协网站下载)、《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按隶属关系由本地区建筑业协会汇总,于2015年10月1日前报送纸质版一份至我会,同时将《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电子版发送邮件至greenccia@126.com。 联系人: 王龙亚 联系电话: 0551-62871597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抄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人事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