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2007]012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继续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造现代建筑“徽商”,树皖军品牌; 鼓励项目经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培育现代建筑“徽匠”。根据皖建协[2003]006号《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法》和《安徽省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双优”)的规定(详情请登陆我会网站查询),现将2007年度“双优”申报及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优秀建筑业企业80家、优秀项目经理100名限额控制,不进行名额分配。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对照条件进行自评,凡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不得参加申报;近两年清欠工作滞后的企业不得参加评选。
二、优秀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1、经营及财务状况考核数据2006年按年末完成情况填写,2007年按二季度末的完成情况填写。
2、申报表第三项申报年度主要指标按2006年全年和2007年上半年完成情况分别填写两张。
3、评选办法第七条申报材料要求报送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建筑业统计报表表式,分别填报2006年年底和2007年上半年数据。
4、申报企业自评和推荐单位初审均以2006年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对照评分标准量化评分。
三、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注意事项
优秀项目经理办法中规定的“近两年担任过两个(含两个)以上二等工程项目经理”申报条件,调整为“近两年担任过一个(含一个)以上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经理”。
四、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附表1、表2)时应实事求是,申报材料应装订整齐,复印件应清晰真实,相应各栏均应按规定签字盖章。
五、各市建筑业协会、省有关专业协会或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明确推荐意见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六、各市建筑业协会、省有关专业协会或部门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经理,应以正式文件报送并按条件排序后填报汇总表(附表3、表4)。
七、各单位请于7月份开始组织自评、申报及初审,报省建筑业协会截止时间为9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部:李培培 电话: 0551-2871386
传真:0551-2649622
邮政编码:230001
附:
1.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请登陆我会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2. 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请登陆我会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抄报:省建设厅
抄送:本会会长、副会长、省直有关单位、驻外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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