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管函〔2008〕38号
关于举办安徽建筑行业文艺汇演和安徽建筑
文化年活动汇展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管处、局):
根据厅领导在2008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举办安徽建筑行业文艺汇演和安徽建筑文化年活动汇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行业文艺汇演
1、请参加文艺汇演的演员和工作人员于4月6日下午到合肥市良苑商务会馆(合肥大钟楼对面)报到,晚上19:30召开领队会议;化妆、道具、服装等原则上自理,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告知。
2、4月 7日上午8:30进行彩排,4月7日晚19:40在安徽大剧院正式演出,请做好有关准备;
3、请各市建委(建管处、局)根据入场券分配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观看文艺汇演。
二、安徽建筑文化年活动汇展
1、汇展定于 4月 7日下午3:30在安徽省博物馆举行开幕式,请各市建管处(局)参加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代表按时参加(其他参会代表如报到早也敬邀出席)。
2、 请各市按规定时间组织市、县建筑管理部门及建筑企业人员参观汇展。
(1) 4 月 7日下午3:30 合肥(所有建筑企业均要按规定人数参加开幕式并组织参观。)
(2) 4 月 8 日,宣城、黄山、池州、安庆;
(3) 4 月 9 日,淮北、蚌埠、宿州、亳州;
(4) 4 月10日,六安、淮南、阜阳、滁州;
(5) 4 月11日,巢湖、芜湖、马鞍山、铜陵;
2、参观人数:一级企业不少于50人,二级企业不少于30人,三级企业不少于10人,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参照执行,建管处将安排专人统计各市参观人数。
3、安徽建筑文化年活动汇展期间,将举办优秀绘画摄影作品拍卖活动,请组织建筑企业或个人认购。
三 、食宿安排
1、参加文艺汇演的演员和工作人员,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每人400元;
2、观看文艺演出和参观汇展的人员的食宿,各市自行安排。
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县(市)建管部门和所有建筑企业。
联系人 :马 丽 电话0551-2871386 13866107850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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