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函〔2023〕1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广德市、宿松县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动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23﹞4号)及《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通则》、《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安徽省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是“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的省份主站平台,所有填报信息互通互联,一次申报、评价,联动发布国家级、省级信用评价结果。
二.申报安排
初评企业首次参评须于4月17日前完成申报,后续批次另行通知;复评企业须于4月17日前完成申报;年审企业须于5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所有参评企业采取网络申报,登陆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新用户需注册帐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星级认定)后,进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完成相关资料的填报。
(二)初评企业在完成网上资料填报的同时,还须将基础资料、信用承诺、评价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各市建筑业协会,广德市、宿松县建筑业协会。
(三)各市建筑业协会,广德市、宿松县建筑业协会须在信用平台完成企业资料的初步审核,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送至我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我会按程序审核后出具推荐函集中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四、申报事项
(一)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结果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作降级处理;凡逾期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其原有信用等级自动失效;
(二)复评、年审企业如需信用报告,或有恢复或晋升信用等级需求,请向信用委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进行。
(三)参评企业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和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媛林
电 话:0551-62871597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0楼1003室
QQ群号:132464096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信用字〔2023〕4号.pdf
2《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通则》、《安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pdf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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