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加快发展意见 提升建筑业竞争力 安徽吹响挺进建筑大省强省“集结号”
本报讯(记者 马丽) 近年来,安徽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全省建筑业实现增加值649.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3%。但建筑业的发展速度与全省跨越式发展、加速崛起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建筑业总量不大、核心竞争力不强等。为全面提升建筑业竞争力,安徽省人民政府于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根据意见,该省将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素质,实施品牌战略,强化核心竞争力,推动安徽向建筑业大省、强省转变。预计到2012年,全省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达到2家,特级资质企业达到3家以上,一级资质企业达到180家以上,建筑劳务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带动新增就业50万人。 意见指出,为开创安徽省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当前扩大内需的机遇,采取多项措施扶持行业发展: 一是不断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产业组织体系。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做大做强。鼓励专业承包企业突出主业,做精做专,重点扶持一批钢结构、防腐、装饰工程等经营特色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承包企业。鼓励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建筑劳务输出基地,加强与省外建筑劳务大市场、建筑劳务用工大企业的联系,定期开展建筑劳务输出推介活动,有序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建筑业转移。 二是大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鼓励城镇及农村富余人员、返乡农民工依法创办建筑业企业。积极为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创造条件,支持优势企业通过改组、联合提升企业资质。支持建筑业企业提升建筑产品品质,打造“徽匠”品牌。提倡实行建筑工程优质优价。获得“鲁班奖”、“黄山杯”的企业,参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对获得“安徽省建筑业50强”的企业,在已签订承接工程合同且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情况下,可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三是加快实施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基础条件好、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对外经营资格,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东部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湾地区市场,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等。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或设立区域性专门办事机构,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大型建筑企业的协作,积极推介该省建筑业企业参与当地建筑市场公开、公平竞争。 四是大力推进建筑业产品开发和科技创新。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发新建筑产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创制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支持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建筑业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专业施工技术、尖端施工技术的联合攻关。鼓励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合资、合作兴办研发机构。鼓励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合资、合作兴办研发机构,支持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五是切实加强建筑业人才和队伍建设。加强执业人员继续教育。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创办农民工学校等形式,提高职工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水平。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 六是完善建筑业管理体制。加强建筑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自律、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管理,严格执行现场交底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和管理到位。 转载:建筑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