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协函[2013 ]4号
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
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施企协字〔2013〕5号文《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名额,请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按中施企协字〔2013〕4号文《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规定,将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已竣工的项目及目前在建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于2013年3月1日之前报送我会,我会初审汇总后统一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报送。
附:1.中施企协字〔2013〕5号文《关于报送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已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 3271.html
2.中施企协字[2013]4号文《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 3270.html
3. 已竣工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4. 在建且具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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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抄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人事教育处,各市质量监督站 |